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网上预约须知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网上预约须知

温馨提示:

企业办理存量房交易业务,可直接前往各登记中心企业服务专窗办理,无需任何预约取号。

为方便您有效进行预约,请抽空详细阅读以下预约规则:

一、预约采用实名制,预约人须为不动产登记当事人(包括交易双方、所有权人、抵押人、抵押权人及其代理人等)。预约人须如实填写预约信息,如现场资料与预约信息不符,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不予办理。

二、无法如期前来办理的,预约人应在预约时间段结束前2个小时通过预约平台自行取消预约;无法网上自行取消的,可向提供预约服务的任一登记机构申请取消。

三、预约系统提供未来14天的预约号源,每天中午12点开始放号,取消的预约号时段结束前2小时重新放回号池对外预约。

四、同一手机号一天内取消预约两次及以上当天不能预约,同一个月内取消预约三次及以上当月不能预约;同一房屋同一业务类型一个月连续3次预约成功后取消办理的,当月不能再次预约。

五、同一房屋如有未办结的预约,须待现有预约办结或取消后方可再次预约。

六、同一手机号同一时段只能预约一个登记机构。

七、全部申请人须在约定日期预约时段的最后30分钟前(如:预约10:00-11:00的须于当天10:30前报到)带齐全部登记资料前往约定登记机构报到,预约下午时段的只能下午报到,逾期报到或资料不齐的预约失效。

八、约定办理时间未按时报到的视作失约,三次失约将被纳入“失信名单”,三个月内无法进行网上预约。

九、网上预约流程示意图。


十、网约业务办理流程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