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区分局、各区农业农村部门:
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加强和规范我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和指导,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0〕7号),结合我市实际,组织修订了《广州市设施农业用地正负面管理清单(无土栽培)》、《广州市设施农业用地正负面管理清单(有土栽培)》、《广州市设施农业用地正负面管理清单(畜禽养殖)》、《广州市设施农业用地正负面管理清单(水产养殖)》,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