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全面推广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网上办理
【音频解读】
【文字解读】
一、制定背景及主要目标
(一)制定背景
为落实国家、省、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推动营商环境大提升,持续深化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改革,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根据自然资源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9号),聚焦企业群众诉求,在我市全面推广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网上办理。
(二)主要目标
实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零跑动”。申请人通过“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提交业务申请,登记机构在线处理网办案件,申请人可线上实现缴交税费、登记费,审核登簿后,申请人可在系统直接领取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纸质证书邮递送达。申请人前往不动产登记大厅线下办理的,不以网办为由拒绝线下办理,实现线上“开窗”、线下“开门”。
二、主要内容及措施亮点
(一)明确执行时点和范围
自2024年8月26日起,由开发企业发起的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推行“线上为主、线下为辅”办理模式。由自然人发起的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鼓励通过网申系统线上办理。同时,明确网办业务范围,以及仍按现行线上预约、线下受理渠道办理的4种特殊情形。
(二)进一步优化办理模式
按照“外网申请-内网预处理-内网预审核-核验登簿-缮发证-归档”模式办理。优化前,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发起预购商品房预告首次登记,或一并发起抵押权预告首次抵押,需所有申请人刷脸确认提交申请。优化后,已委托的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无需购房人刷脸确认,减少购房人刷脸次数,提高网上办理效率。
(三)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
优化前,对于处分类网办案件需申请人邮寄/现场提供纸质材料进行核验。优化后,对于能通过电子证照共享获取的,或者使用电子签名(签章)确认在线填写、提交的电子材料,或者在线加盖电子签名(签章)的扫描、拍照上传材料,无需原件核验。
(四)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
为申请人提供《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业务网上申办系统操作指引(开发企业端)》《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业务网上申办系统操作指引(预告权利人端)》具体指引,便于企业群众熟悉操作流程。同时,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网上办理即时预处理,办理时限全部压缩至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