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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意见和建议倒计时

政策法规处、建筑规划管理处 发布日期:2024-11-15 16:11:26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大力推进的重大民生工程,是方便居民出行、完善住宅功能、适应人口老龄化需要、推动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措施。自2018年以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多次提及支持加装电梯,2023年9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规定“国家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创造条件,并发挥社区基层组织作用,推动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

  从1997年广州市批准第一台加装电梯,至今已累计审批超1.8万台,建成投入使用超1.5万台,约占全国旧楼加装电梯总量15%,居全国首位。但是针对广州老城区的老旧建筑建设现状情况,现行加装电梯办法已不能满足市民对于加装电梯的急切需求,结合保障民生领域“小切口”“小快灵”立法要求,我局积极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纳入地方性立法,通过更优的制度设计推动加装电梯民生工作,方便居民出行,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升居住品质。《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已列入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为了做好立法起草工作,保障立法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在立法过程中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集和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我局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现公开征集社会公众意见时间已进入倒计时,望广大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多提宝贵意见!

征集意见涉及的重点问题

  一、关于加装电梯申请人范围的意见或建议;

  二、关于优化加装电梯申请便民方式的意见或建议;

  三、关于成片连片加装电梯,由政府组织编制加装电梯规划设计方案,保障公共空间合理利用的意见或建议;

  四、关于加装电梯优化协商、调解措施,促进争议化解的意见或建议;

  五、关于在加装电梯过程中合理保护各方业主权利的意见或建议;

  六、关于对加装电梯结构安全、消防安全、施工监管、竣工验收、设备安装、使用安全监管、维护保养、档案移交的意见或建议;

  七、关于推动成片连片加装电梯、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等创新措施的意见或建议;

  八、关于在加装电梯过程中优待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意见或建议;

  九、关于进一步优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流程的其他意见或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的时间

公众的意见或建议

请于2024年11月20日前反映或提交

意见反馈途径

  一、登录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ghzyj.gz.gov.cn/)首页上的“互动交流-征集调查”栏目或者广州市司法局网站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huangxincheng@gz.gov.cn;

  三、通过信函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80号,邮政编码:510000。请在信封上注明“《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意见建议”。

  提交意见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馈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便必要时进一步联系。


  政策法规处、建筑规划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