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关于清理建设竣工资料保证金的公告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在广州市花都区交付了建设竣工资料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的单位,按期报送建设竣工资料的,可至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由于历史原因,有部分单位至今未按规定报送建设竣工资料和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精神,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拟对历史上收取的保证金进行集中清退。请各有关单位携带以下材料于2025年3月31日前前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办理建设竣工资料保证金退还手续。逾期未办理申请退还手续的,将作为无法清退的保证金处置。
一、建设竣工资料收费通知单原件。
二、申请退还保证金的报告,内容包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文号、建设工程验收合格证文号(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文号)、项目名称(工程名称)、保证金存根号、金额、收款单位、银行账号、建设竣工资料移交情况、联系人及电话。
三、申请单位的授权委托书一份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上述材料需加盖办理单位的公章,提供的文件必须真实,申请退款单位如隐晦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办理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5-1号6楼
联系人: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37736805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