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自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海珠区南石路20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确认的通告
现有广州自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海珠区南石路20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确认,申请地块范围详见《土地权属界址图》。凡对申请地块权属范围有异议者,请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有效权属证明到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就路31号)书面提出权利主张。逾期无他人提出权利主张的,我中心将按规定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确认。
特此通告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月21日
现有广州自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海珠区南石路20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确认,申请地块范围详见《土地权属界址图》。凡对申请地块权属范围有异议者,请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有效权属证明到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就路31号)书面提出权利主张。逾期无他人提出权利主张的,我中心将按规定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确认。
特此通告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