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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关于印发优化规划用地审批服务效能 携手企业稳定发展共渡疫情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0-02-10 17:36:48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积极应对疫情促进经济稳定运作的工作精神,切实提升规划用地审批服务效能,以降低用地企业行政审批成本,力促建设项目高效运作,着力降低疫情影响,携手企业稳定发展共渡疫情难关,特制定相关措施,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相关的生物制药、医疗器械、医疗卫生、医疗设备机器集成电路、能源保障产业项目,优先安排使用手续完善的政府储备土地;涉及新增永久建设用地的,可以申请先行使用土地,同步办理相关规划、土地征收和农转用手续,并在疫情结束后6个月完成;涉及临时用地的,用地单位在疫情结束后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不再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

    二、疫情防控及其关联产业等财政投资项目,可容缺受理先行审批办理划拨手续。其它有偿划拨项目,由用地单位提供按期缴纳划拨价款承诺后,可先行办理划拨手续,划拨价款缴纳期限可延长至疫情结束后30天内。

    三、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期动工、竣工、交地的,疫情持续期间不计入违约期。动(竣)工时限截止时间、旧厂改造项目企业交地期限在疫情持续期间的,经区政府同意,统一将动(竣)工、交地时限按受疫情影响的持续时间顺延。

    四、主动对接,提供地形图、市政管网、规划道路、控制标高等基础资料,便于企业开展前期设计。疫情防控期间,所有项目采取“平行推进、容缺受理、要件把关、承诺补件”的绿色通道审批模式: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未稳定前可先申请出具规划审查意见作为办理基坑开挖临时施工复函的依据;产业类、公益类项目取消修详通、报建通及技术审查报告,以竣工图实测面积为准、并承诺项目建成竣工后补齐完善相关图纸(包括电子版)存档;房地产等经营性项目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批复后,可同步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承诺在2个月内补齐技术审查意见及相关图纸(包括电子版)。

    五、疫情防控期间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延期使用手续的,可在疫情解除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办理延期使用手续,不受证件使用有效期届满前30日申请的限制。

    六、凡是与疫情相关的企业或个人不动产登记,可在省、市政务网站发起登记申请,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网上预审(包括补正),预审通过后通知申请人前往登记大厅递交纸质材料原件,核对一致后当场发证。急需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筹集资金的,也可通过不动产E登记银行专网申办,实行不见面审批。特殊紧急案件可与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联系(13928913488、82629999),登记中心安排专人专案负责,无需预约,即到即办。

    七、疫情防控期间,免费为全区提供电子地图和增城区地图。凡是规划、房产、土地宗地图办理无需窗口登记,电话预约专人快速办理(联系电话:82619175、82612977)。

    八、涉及非即办事项办理的复函、文书等,采取EMS邮寄送达,相关费用由政府支付,企业需提供合法有效的通讯联络地址。办理测绘成果业务需要签订保密协议的,可不用现场签订保密协议,将完成签订保密协议通过邮寄方式递交。

    本通知执行期为发布之日起至疫情结束,期满自动失效,已明确执行期的按本通知规定时限执行。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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