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支持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0-02-14 13:01:57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支持我区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面复工复产,特制定出台扶持措施,现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一级应急响应期间,涉及疫情防控相关的生物制药、医疗器械、医疗卫生、医疗设备及其集成交通、水利、电力、通讯、供水和应急安置等项目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可同步办理规划、用地等手续,并在疫情结束后6个月内完善相关手续;属于临时用地的,用地单位在疫情结束后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

    二、疫情防控形势下重大基础设施、民生设施等在建和新建项目,开通行政审批服务“绿色通道”,一对一专人服务,简化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因复工复产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不涉及占用三区四线、林地或永久基本农田的,且企业出具按期提供临时用地材料(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提供复垦方案、复垦履约保证金协议及缴纳临时用地相关费用)的承诺,采取信任审批方式,先行批复;在疫情防控期间涉及临时用地复垦到期的,临时用地复垦期限予以自动顺延,待疫情结束后立即开展复垦工作。

    三、在疫情防控期间,涉及疫情防控、新建重大产业项目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设计方案环节可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环节合并办理,并优先办理方案技术审查和规划放、验线服务。

    四、疫情防控期间暂不开展实地履约巡查,对于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期交地、动工、竣工的,疫情持续期间不计入违约期。待疫情结束后,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指导、协助用地单位按规定延长履约期限。

    五、疫情防控相关企业的登记业务,一律简化流程,优先从快办理。推行“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互联网”模式,涂销抵押登记、抵押登记和换证登记等业务网上申办。通过资料线上传送、邮寄权证到家等方式,使银行代办“零跑动”进一步升级为无纸化“零跑动”。企业无需前往登记中心,直接到相关银行即可抵押贷款“一件事”办到底。对急需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筹集资金的,做到线上受理当天办结。现场设立企业专窗受理,于60分钟内办结。

    六、申请办理调取地形图、影像图业务的,保密协议提交与数据提供一次性办理。涉及申请办理的复函、文书等原则上采取加盖电子公章的PDF格式文书发放。企业需提供纸质的,采取EMS邮寄送达。企业需提供核发有效的通讯联络地址(含Email地址)

    本通知执行期为自发布之日起至疫情结束,疫情结束后本通知自动失效,本通知已明确执行期的按通知规定的时限执行。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

    2020年2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