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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保护范围控高12米

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时间:2020-10-10 15:45:56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杜娟)近日,《广州市白云区蚌湖圩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开始征询公众意见,这一位于流溪河畔的传统码头圩市有着近百年历史,是从西关到达禺北村落的重要水上交通节点。

  规划提出,要保护“江-村-圩-田”的村落整体空间格局,以及圩市建筑呈梳式商业街市的布局肌理,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建筑高度应控制在12米以下。蚌湖圩位于广州市白云区中部镇湖村的东南部。村落南邻流溪河,东接机场高速。在历史上借助便利的水上交通,形成了服务周边村落的传统码头圩市。

  本次规划范围为:1928年以前建成的圩市范围,包括南部的圩市、北部的村民安置区,西面两湖新坑水道,水陆面积约为19公顷(陆地面积约15公顷)。

  保护要素分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类。

  物质文化遗产:“江-村-圩-田”的村落整体空间格局;圩市建筑呈梳式商业街市布局肌理;区登记不可移动文物(3处)、历史建筑(1处)、推荐的传统风貌建筑线索(21处);历史街巷(7条)及自然景观等历史环境要素。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龙舟、舞狮、粤剧粤曲、婚酒祭祀等节庆民俗,茶楼、老字号等圩市商业文化,上马、落马酒,华侨名人等华侨文化。同时,在物质形态上保护和恢复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和文化场。

  历史街巷保持原有的街巷比例

  核心保护范围内,保护传统圩市梳式布局。历史街巷应保持原有的空间尺度,保持原有的街巷比例。修建道路、地下工程及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的,应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不得损害保护对象。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保护和修缮。加强传统风貌建筑线索等保护性建筑维修、整理、修复和内部更新。除建设必要基础设施和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及改建、修缮和危房原址重建活动外,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确有必要新建、扩建的必要基础设施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筑高度应控制在12米以下。

  此外,蚌湖圩北街、通津街、大同街、镇湖大街、蚌湖圩中街、蚌湖圩东街、蚌湖圩西街临街建筑高度应与所在街道建筑檐口高度相一致;新建、扩建的建筑在体量、色彩、材料等应与蚌湖圩历史风貌相协调。户外广告、招牌等外部设施,其设置位置、形式、规格及色彩,应与建筑及圩市整体风貌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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