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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更正、变更登记公告

公告(穗番登记公字〔2025〕50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4-21 17:41:18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张丽萍、张桂芳、张桂萍持位于番禺区大龙街万石大街二巷5号(原番禺县石碁镇石岗东村万石15巷4号)的《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2132550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08-005692号)等资料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继承登记。

  该房产原以张焯华名义登记,登记用地面积55.3平方米,现实测用地面积57.48平方米。现申请人拟申请以实测用地界线,用地面积57.48平方米办理变更、继承登记。

  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17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5月15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1日

  (联系人:何皓然,联系电话:020-8464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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