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正《关于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工南秀村22栋502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告》的公示
已于2025年3月21日在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分局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工南秀村22栋502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告》,因公示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权利人(被继承人)崔如孟的法定继承人谢罗顺、崔燕清、崔伟中承诺被继承人崔如孟的父母先于崔如孟死亡,申请人陈述被继承人崔如孟父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实施前已经去世,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崔如孟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及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如有异议,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
联系方式:020-85643005”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