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穗番登记公字〔2025〕62号)
现有申请人梁意欢、周炳照持位于番禺区大龙街南坊河头直街6号(原番禺区石基镇新桥村南坊河头直街5号)的《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2218119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08-002571号)等资料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继承登记。
该房产原以周铭芬名义登记,登记用地面积56.93平方米,现实测用地面积53.32平方米。现申请人拟申请以实测用地界线,用地面积53.32平方米办理变更、继承登记。
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17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21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5日
(联系人:何皓然,联系电话:020-84645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