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正《关于天河区花城大道136号1801房(复式单元)、天河区花城大道134号地下3层B3212车位继承登记的公示》的公告
已于2025年4月3日在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分局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天河区花城大道136号1801房(复式单元)、天河区花城大道134号地下3层B3212车位继承登记的公告》,因公示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权利人(被继承人)谭尧芝的法定继承人黎哲、黎学玲、黎哲、黎维、黎丹承诺被继承人谭尧芝的父母先于谭尧芝死亡,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谭尧芝的父母死亡资料,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
联系方式:85643005。”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