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穗番登记公字〔2020〕 129 号)
现有申请人袁凤明、陈国根持报建材料等资料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番禺区石楼镇新村大街十一巷21号以袁凤明、陈国根名义登记的《不动产权证书》(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88154号、第07288155号)房屋的不动产权面积变更登记,需现场公告。原房屋建筑面积:75.10平方米,土地面积:93.20平方米;拟按实测建筑面积:282.25平方米,用地面积:93.20平方米为其办理权属登记。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59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25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6月3日
(联系人:黄纪莹,联系电话:8464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