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穗番登记公字〔2020〕 94 号)
现有申请人陈浩权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番禺区石楼镇人民路35号(原人民路47号)以陈浩权名义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2582273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09-011109号)房屋的不动产权变更登记,拟申请用地面积为57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67.71平方米,需现场公告。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24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25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6月3日
(联系人:黄纪莹,联系电话:8464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