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穗番登记公字〔2021〕197号)
穗番登记公字〔2021〕197号
现有申请人吴湛波持位于番禺区石碁镇前龙西路18号(原番禺市石基镇前锋村前锋龙冲西路18号)的《房地产权证》(粤房地证字第1835629号)、《违法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穗规决[2011]175号)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
该房产原以吴湛波名义登记,登记用地面积68.9平方米,建基面积68.9平方米,建筑面积68.9平方米,现实测用地面积70.18平方米,建基面积70.18平方米,建筑面积177.90平方米。现申请人拟申请用地面积为70.18平方米,建基面积70.18平方米,建筑面积177.90平方米办理变更登记。
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24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24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8月3日
(联系人:董伟杰,联系电话:8464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