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穗番登记公字〔2021〕319号)
现有申请人李志明、许要初持位于番禺区化龙镇下街西九巷7号(原番禺县化龙镇山门村第四生产隊)的《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2449613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07-009436号)等资料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继承登记。
该房产原以李满洪名义登记,登记用地面积51.23平方米,建基面积51.23平方米,建筑面积69.86平方米,现实测用地面积52.83平方米,建基面积52.83平方米,建筑面积71.86平方米。现申请人拟申请用地面积52.83平方米,建基面积52.83平方米,建筑面积71.86平方米办理变更、继承登记。
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24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21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2月31日
(联系人:董伟杰,联系电话:020-8464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