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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更正、变更登记公告

公告(穗番登记公字〔2021〕319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1-12-31 19:48:37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李志明、许要初持位于番禺区化龙镇下街西九巷7号(原番禺县化龙镇山门村第四生产隊)的《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2449613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07-009436号)等资料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继承登记。

  该房产原以李满洪名义登记,登记用地面积51.23平方米,建基面积51.23平方米,建筑面积69.86平方米,现实测用地面积52.83平方米,建基面积52.83平方米,建筑面积71.86平方米。现申请人拟申请用地面积52.83平方米,建基面积52.83平方米,建筑面积71.86平方米办理变更、继承登记。

  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24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21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2月31日

  (联系人:董伟杰,联系电话:020-8464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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