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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69号404房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天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2-13 17:46:2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权利人(被继承人)霍异生的法定继承人黄小燕、霍俊华、霍佩琼承诺被继承人霍异生的父母先于霍异生死亡,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霍异生的父母死亡资料,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 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

  联系方式:020-85643022 。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霍异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69号404房

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07906号

黄小燕、霍俊华、霍佩琼

  公告期: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3月14日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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