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埔区石化南二街47栋201房(现地址:黄埔区石化路166号大院47号之三201房)继承登记的公示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被继承人游佛梅的法定继承人李利琼、游锦标、游宇红、游锦浩、游宇平承诺被继承人游佛梅父母先于其死亡,因历史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死亡证明;基于不能直接证实游宇平与游佛梅存在亲属关系,穷尽取证途径无法提供游宇平与游佛梅的关系证明材料,承诺游宇平与游佛梅为父女关系,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黄埔区开泰大道603号大壮国际广场东南门G1栋首层、二层。
联系方式:32363633-8126。
公告期: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24日。
广州市黄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