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河区五山路华南理工大学西二区9栋101房(现地址:天河区五山路381号西二区9栋101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
联系方式:020-85643005
公告期: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24日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