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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天河区五山路华南理工大学西二区9栋101房(现地址:天河区五山路381号西二区9栋101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4-25 16:33:56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

  联系方式:020-85643005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傅海潮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天河区五山路华南理工大学西二区9栋101房(现地址:天河区五山路381号西二区9栋101房)

穗房地证字第316735号

官越华、傅冉舟

  公告期: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24日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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