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工东一集十三栋302房继承登记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5-20 17:14:04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权利人(被继承人)陈国理、谭静的法定继承人陈卫东、陈旭、陈智、陈晓、陈曼承诺被继承人陈国理、谭静的父母先于陈国理、谭静死亡,因年代久远档案缺失等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陈国理父母的死亡证明、谭静父母的死亡证明及关系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 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

  联系方式:020-85643005。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陈国理、谭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工东一集十三栋302房

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 02243159 号

陈卫东、陈旭、陈智、陈晓、陈曼

公告期: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6月18日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