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越秀区环市东路461号大院4号1302房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何妹、李一龙声称坐落在原地址:东山区环市东路461号4号楼1302房,现地址:越秀区环市东路461号大院4号1302房房屋的权利人李福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登记1004870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39号窗(地址:天河区华就路31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01月17日
现有申请人何妹、李一龙声称坐落在原地址:东山区环市东路461号4号楼1302房,现地址:越秀区环市东路461号大院4号1302房房屋的权利人李福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登记1004870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39号窗(地址:天河区华就路31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