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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荔城镇和平路7号之二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0-06-30 09:27:17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坐落在荔城镇和平路7号之二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粤房字第138999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1988第0016982-01250109952号)的房屋,登记的权利人是廖梅清、郑伟贤。现有申请人廖秀芳声称廖梅清、郑伟贤已去世,并声明其为上述房屋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0登记13004140号受理,现予公示。公示期30日。公示期: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7月29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增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区政务服务大厅B区)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公示期内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核准登记。

  广州市增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6月30日

  (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020-82628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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