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新花街11号13幢202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0-07-10 11:05:3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坐落在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新花街11号13幢202房(权证编号:粤房地证字第1301027号)的房屋,登记的权利人是余神宝。现有申请人余益民声称余神宝已去世,并声明其为上述房屋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0018509号受理,现予公示。公示期:2020年07月10日至2020年08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花都区迎宾大道5号之一)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公示期内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核准登记。

  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07月10日

  (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3773682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