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越秀区中山四路26号1107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邓伟明声称坐落在越秀区中山四路26号1107房屋的权利人余蕴智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登记01420813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39号窗(地址:天河区华就路31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07 月29日
现有申请人邓伟明声称坐落在越秀区中山四路26号1107房屋的权利人余蕴智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登记01420813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39号窗(地址:天河区华就路31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07 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