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花城路23号 403房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0-08-04 11:01:5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坐落在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花城路23号 403房(权证编号:粤房地证字第1709374号、粤房地共证字第0240886号)的房屋,登记的权利人是梁有桓、黄丽霞。现有申请人黄丽霞、梁洁仪声称梁有桓已去世,并声明其为上述房屋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0022202号受理,现予公示。公示期:2020年08月03日至2020年09月0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花都区迎宾大道5号之一)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公示期内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核准登记。

  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08月03日

  (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电话:3773682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