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河区岳州路贤韵街14号907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黄燕谋、黄嘉欢声称坐落在天河区岳州路贤韵街14号907房房屋的权利人陈丽娟已去世,并声明黄燕谋、黄嘉欢为上述房屋陈丽娟所占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登记09011072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5号窗(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8月3日
现有申请人黄燕谋、黄嘉欢声称坐落在天河区岳州路贤韵街14号907房房屋的权利人陈丽娟已去世,并声明黄燕谋、黄嘉欢为上述房屋陈丽娟所占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登记09011072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5号窗(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