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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广州市花都区镜湖大道2号4区8-11栋49号商铺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0-08-12 09:40:21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坐落在广州市花都区镜湖大道2号4区8-11栋49号商铺,不动产权证书: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25426号的房屋,登记的权利人是陈运朋。现有申请人陈伟东声称陈运朋已去世,并声明其为上述房产陈运朋占有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0023249业务号受理,现予公示。公示期: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9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5号之一)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公示期内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核准登记。

  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8月10日

  联系人:曾小姐    联系电话:020-86833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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