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山区(现越秀区)先烈南路青菜岗21号大院2号202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庞明,庞琪,庞秀珍,庞秀莲声称坐落在东山区(现越秀区)先烈南路青菜岗21号大院2号202房房屋的权利人庞乐中及配偶陈桂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登记01634659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39号窗(地址:天河区华就路31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