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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白云区百顺北路51号1505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1-21 16:39:45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李桂嫦、李顺荣、李顺彬、李顺满、李见芬、李建有、李德健、李嘉欣声称坐落在白云区百顺北路51号1505房的权利人李顺开已去世,并声明申请人为该房屋的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由于被继承人李顺开的母亲李杏齐后于其死亡,以上申请人承诺被继承人李杏齐的父母先于被继承人李杏齐死亡,因历史久远的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1登记10002116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景云路36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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