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山区永福路40号大院3号楼503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刘青兰、陈路、陈小穗声称坐落在东山区(现越秀区)永福路40号大院3号楼503房房屋的权利人陈维刚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1登记01098999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39号窗(地址:天河区华就路31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5 月08日
现有申请人刘青兰、陈路、陈小穗声称坐落在东山区(现越秀区)永福路40号大院3号楼503房房屋的权利人陈维刚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1登记01098999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39号窗(地址:天河区华就路31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5 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