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东山区(越秀区)北较场路南坑西10号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9-18 18:12:0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卢定红声称坐落在东山区(越秀区)北较场路南坑西10号房屋的权利人王新强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1登记01203814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39号窗(地址:天河区华就路31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9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