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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海珠区宝岗大道路203号12楼D、海珠区宝岗大道路203号12楼E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06-02 15:35:5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梁惠芳声称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路203号12楼D、海珠区宝岗大道路203号12楼E房屋的权利人陈地已去世,并声明其为上述2套房屋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2套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分别以2023登记08030489号、2023登记08030495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公示期: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7月1日(共30天)。


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6月2日

  (联系人:张小姐、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438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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