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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越秀区米市路56号大院12栋502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09-18 17:51:1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陈国春、陈国红、陈国庆声称坐落在越秀区米市路56号大院12栋502房房屋的权利人陈重文及配偶严文媛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法定继承人,陈国春、陈国红、陈国庆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严文媛的父母先于严文媛死亡、陈重文的父母先于陈重文死亡,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严文媛、陈重文父母的死亡材料,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023登记01200608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09月19日至2023年10月18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52号窗(地址:天河区华就路31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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