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珠区盈丰路英豪三横街6号501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谭绍波、谭翠屏、谭翠霞声称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盈丰路英豪三横街6号501房房屋的权利人谭次方及其配偶苏凤梅已去世,并声明谭绍波为上述房屋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1)被继承人谭次方的母亲先于谭次方死亡;(2)被继承人苏凤梅的父母先于苏凤梅死亡;(3)谭次方人事档案中谭次方的母亲“卢亚有”与申请人申报的“芦亚有”为同一人;(4)苏凤梅人事档案中苏凤梅的母亲“叶银”与申请人申报的“叶艮”为同一人。因时间久远的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1)谭次方的母亲先于谭次方死亡的证明材料;(2)苏凤梅的父母先于苏凤梅死亡的证明材料;(3)上述姓名与申报不相符,但实为同一人的证明材料,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023登记08073946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12月5日至2024年1月3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5日
(联系人:暨小姐、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438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