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云区惠德路14号502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邓素华、邓莲华、邓剑华、邓达华声称坐落在白云区惠德路14号502房房屋的权利人陈渐培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法定继承人,邓剑华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基于申请人表示《关于陈渐培的档案记录说明》因书写有误,承诺该档案记载的邓连华与邓莲华为同一人、邓迏华与邓达华为同一人,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023登记10074748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 2023年12月06日——2023年01月04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13号窗(地址:白云区鹤贤北街3号广州设计之都C2栋)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