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云区御洲一街23号1502房和白云区御洲一街11、13、15、17、19、21、23号地下一层B1191车位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耿强、骆芳声称坐落在白云区御洲一街23号1502房和白云区御洲一街11、13、15、17、19、21、23号地下一层B1191车位的权利人耿义璇已去世,并声明耿强、骆芳为耿义璇所占份额的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3登记10077611-100776141号受理,现予公示,公示期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13号窗(地址:白云区鹤贤北街3号广州设计之都C2栋)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