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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天河区员村二横路兰亭街15号1610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天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3-12-13 10:46:54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何焕权、何亮权声称坐落在天河区员村二横路兰亭街15号1610房房屋的权利人之一何贵昌已去世,并声明何亮权为上述房屋何贵昌所占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何亮权、何焕权与被继承人何贵昌属于父子关系,被继承人何贵昌的父母均先于何贵昌死亡,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何贵昌父母的死亡证明以及关系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3登记09095381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 年12月 13日—— 2024年 1月  11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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