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珠区昌岗东路四巷5号403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陈碧云声称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四巷5号403房房屋的权利人陈志华及其配偶陈凤钻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及其配偶所占上述房屋份额的全部继承人,陈碧云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08058674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
公示期:2024年9月5日——2024年10月4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8号窗(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5日
(联系人:暨小姐、徐先生,联系电话:020-3438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