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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白云区新市镇新达路57号401房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白云区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10-31 17:35:2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庄心韵声称坐落在白云区新市镇新达路57号401房的权利人黄尚青已去世,并声明庄心韵为上述房屋权利人黄尚青所占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01271242号受理,现予公示,公示期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13号窗(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贤北街3号广州设计之都C2栋)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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