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广州市南沙区中心街南十一巷6号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南沙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1-01 11:43:17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魏立朝、魏立忠、魏立军声称坐落在广州市南沙区中心街南十一巷6号房屋的权利人麦和好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全部继承人,魏立朝、魏立忠、魏立军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继承登记。以上申请人承诺被继承人麦和好的父母均先于麦和好死亡,因历史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父母的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024登记04100680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南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8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公示期: 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30日                                   

  广州市南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