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荔湾区花地大道路金达街36号1103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徐淑英、阮月梅、阮月红、阮国坚声称坐落在荔湾区花地大道路金达街36号1103房房屋的产权人徐淑英的配偶阮华标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的继承登记。
徐淑英、阮月梅、阮月红、阮国坚承诺被继承人阮华标养父、养母及生母均先于被继承人阮华标死亡,因时间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阮华标养父、养母及生母的死亡材料,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024登记08071716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30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四楼一号窗(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30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