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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荔湾区长寿东路洪寿一巷18号三楼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荔湾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1-04 10:59:54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何敏华、何宇昆声称坐落在荔湾区长寿东路洪寿一巷18号三楼房屋的产权人伍玉玲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占有上述房屋产权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属伍玉玲所有的全部产权份额的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被继承人伍玉玲的父亲伍耀庆和母亲陈碧云先于其死亡。因历史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伍玉玲的父亲伍耀庆和母亲陈碧云的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024登记06053974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1月4日——2024年12月3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四楼五号窗(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30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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