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山区(现越秀区)培正路山河后街61号大院2号104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梁淑群、张倩、张晴、何秀英声称坐落在东山区(现越秀区)培正路山河后街61号大院2号104房房屋的权利人张耀伦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继承人,梁淑群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01275909号受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 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2月0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52号窗(地址:天河区华就路31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