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河区中山大道华南师范大学教师村1栋A座1901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华清文、华洁霞声称坐落在天河区中山大道华南师范大学教师村1栋A座1901房的权利人之一华镇和已去世,并声明华洁霞为上述房屋何惠珍所占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华清文、华洁霞与被继承人华镇和属于父子、夫妻关系,被继承人华镇和的父母先于华镇和死亡,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华镇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现以24登记01271647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 2024年11月5 日——2024年12月 4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