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云区景泰新村路景泰东四巷6号204房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周美兰声称坐落在白云区景泰新村路景泰东四巷6号204房的权利人符喜阳已去世,并声明周美兰为上述房屋符喜阳所占产权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符喜阳死亡时未满80周岁,符喜阳父母至符喜阳死亡时已满100岁,符喜阳父母先于符喜阳死亡。因年代久远,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符喜阳父母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以2024登记10079970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1月06日——2024年12月04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13号窗(地址:白云区鹤贤北街3号广州设计之都C2栋)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