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云区大金钟路48号大院5号楼403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谢伟恩、谢瑞意声称坐落在【白云区大金钟路48号大院5号楼403房】房屋的权利人黄咏香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黄咏香的父母先于黄咏香死亡,因年代久远,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黄咏香父母的死亡证明、关系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以2024登记10071809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1月6日——2024年12月5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白云区 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13号窗(地址:白云区鹤贤北街3号广州设计之都C2栋)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