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越秀区麓苑路33号大院自编4栋9-601(现:越秀区麓苑路33号大院9号601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李伟东、李小红、李小莉声称坐落在越秀区麓苑路33号大院自编4栋9-601(现:越秀区麓苑路33号大院9号601房)房屋的权利人黄嫣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继承人,现李伟东、李小红、李小莉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01279176号受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2月0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52号窗(地址:天河区华就路31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