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荔湾区珠玑路贤思西街37号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唐敏仪、陈秀璇称坐落在荔湾区珠玑路贤思西街37号房屋的权利人唐德中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所占产权的房屋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遗嘱)登记,我中心以24登记06056326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荔湾区中山七路330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8日
现有申请人唐敏仪、陈秀璇称坐落在荔湾区珠玑路贤思西街37号房屋的权利人唐德中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所占产权的房屋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遗嘱)登记,我中心以24登记06056326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荔湾区中山七路330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