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珠区逸景东五径8号1606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梅巧云、吴洪涛、吴慧娟声称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逸景东五径8号1606房房屋的权利人吴强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所占上述房屋份额的全部继承人,梅巧云、吴洪涛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1)被继承人吴强的母亲先于吴强死亡;(2)吴强人事档案中的“吴会娟”与申请人申报的“吴慧娟”为同一人,“吴红涛”与申请人申报的“吴洪涛”为同一人。因时间久远的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1)吴强的母亲先于吴强死亡的证明材料;(2)上述人员姓名与申报不相符,但实为同一人的证明材料,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024登记08071648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2月10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8号窗(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11日
(联系人:何先生、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4380216)